域名(英語:Domain Name),又稱網域、網域名稱,是由一串用點分隔的名字組成的Internet上某一台電腦或電腦組的名稱,用於在數據傳輸時標識電腦的電子方位(有時也指地理位置)。DNS(網域名稱系統,Domain Name System,有時也簡稱為域名)是互聯網的一項核心服務,它作為可以將域名和IP位址相互對映的一個分佈式數據庫,能夠使人更方便的存取互聯網,而不用去記住能夠被機器直接讀取的IP位址數串。

例如,www.wikipedia.org作為一個域名,便和IP位址208.80.152.2相對應。DNS就像是一個自動的電話號碼簿,我們可以直接撥打wikipedia的名字來代替電話號碼(IP位址)。DNS在我們直接呼叫網站的名字以後就會將像www.wikipedia.org一樣便於人類使用的名字轉化成像208.80.152.2一樣便於機器識別的IP位址。

起源

IP位址是Internet主機的作為路由尋址用的數碼型標識,人不容易記憶。因而產生了域名(domain name)這一種字符型標識。 DNS最早於1983年由保羅·莫卡派喬斯(Paul Mockapetris)發明;原始的技術規範在882號互聯網標準草案(RFC 882)中發行。1987年發行的第1034和1035號草案修正了DNS技術規範,並廢除了之前的第882和883號草案。在此之後對互聯網標準草案的修改基本上沒有涉及到DNS技術規範部分的改動。 DNS即為域名解析服務

 

域名解析過程

 

互聯網上的每一台電腦都被分配一個IP位址,數據的傳輸實際上是在不同IP位址之間進行的。包括我們在家上網時使用的電腦,在連上網以後也被分配一個IP位址,這個IP位址絕大部分情況下是動態的。也就是說你關掉數據機,再重新開啟上網,你的上網接入商會隨機分配一個新的IP位址。網站伺服器本質上也是台連上網的電腦,只不過配置上更適合作為伺服器,並且放在數據中心,保持低溫,低塵環境,同時有安全保衛。這些伺服器使用固定IP位址連入互聯網。一個域名解析到某一台伺服器上,並且把網頁檔案放到這台伺服器上,使用者的電腦才知道去哪一台伺服器獲取這個域名網頁訊息。這是透過域名伺服器來實作的。 域名伺服器是英文Domain Name Server的縮寫。每一個域名都至少要有兩個DNS伺服器,這樣如果其中一個DNS伺服器出現問題,另外一個也可以返回關於這個域名的數據。DNS伺服器也可以有兩個以上,但所有這些DNS伺服器上的DNS記錄都應該是相同的。在DNS伺服器中保留有該域名的DNS記錄,比如A記錄,MX記錄。A記錄是用來指定主機名(或域名)對應的IP位址。MX記錄用來解析域名的郵件伺服器。在很多情況下。 當一個瀏覽者在瀏覽器位址框中打入某一個域名,或者從其他網站點選了連結來到了這個server1_A.htm' style='text-decoration:none;' >域名,瀏覽器向這個使用者的上網接入商發出域名請求,接入商的DNS伺服器查詢域名數據庫,看這個域名的DNS伺服器是什麼。然後到DNS伺服器中抓取DNS記錄,也就是獲取這個域名指向哪一個IP位址。在獲得這個IP訊息後,接入商的伺服器就去這個IP位址所對應的伺服器上抓取網頁內容,然後傳輸給發出請求的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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