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 理 電 子 郵 件 須 知
今 時 今 日 ,公 司 電 郵 是 與 人 通 訊 的 普 遍 方 式 。 它 帶 來 了 極 大 的 方 便 , 但 亦 對 你 的 電 腦 系 統 構 成 威 脅 。

要 做 的 事
要 先 用 抗 電 腦 病 毒 軟 件 掃 描 所 有 電 郵 附 件 ( 尤 其 帶 有 .exe .com .doc 等 副 檔 名 者 ) , 然 後 才 開 啟 使 用 。

要 關 掉 互 聯 網 電 郵 軟 件 所 備 有 的 自 動 處 理 電 郵 附 件 功 能 。

要 考 慮 使 用 公 司 電 郵 過 濾 軟 件 來 控 制 濫 發 郵 件 。 過 濾 軟 件 讓 用 戶 可 以 設 定 一 些 簡 單 的 過 濾 規 條 來 隔 絕 或 篩 出 濫 發 郵 件 。

若 情 況 許 可 , 要 盡 量 使 用 不 同 的 電 郵 地 址 作 不 同 用 途 。

不 要 做 的 事
不 要 開 啟 或 轉 寄 來 歷 不 明 的 電 郵 及 電 郵 附 件 。

不 要 發 出 電 郵 炸 彈 , 服 務 也 不 要 轉 寄 或 答 覆 無 意 義 的 電 郵 或 惡 作 劇 電 郵 , 因 為 這 樣 做 可 能 會 引 來 更 大 批 該 類 郵 件 。

不 要 回 覆 由 匿 名 寄 件 者 寄 來 的 電 郵 。

不 要 在 公 開 網 站 例 如 搜 尋 引 擎 、 聯 絡 人 目 錄 、 會 員 目 錄 、 新 聞 組 或 設 計 或 聊 天 室 披 露 你 的 電 郵 地 址 。

不 要 使 用 字 典 裡 簡 單 的 服 務 字 和 通 用 的 姓 名 作 為 電 郵 地 址 。

不 要 轉 寄 連 鎖 電 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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