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通訊協定第6版(英文: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縮寫:IPv6)是網際網路協定的最新版本,用於封包交換網際網路的網路層協議,旨在解決IPv4位址枯竭問題。 IPv6意圖取代IPv4,而IPv4在2014年5月仍然在網路交通上占有96%。[1][2][3]在2014年10月,通過IPv6使用Google服務的使用者百分率首次超過5%。

今日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截至2013年12月,全球上網人數已達22.7億,IPv4僅能提供約2.5億個IP位置。雖然目前的網路位址轉換及無類別域間路由等技術可延緩網路位置匱乏之現象,但為求解決根本問題,從1990年開始,網際網路工程任務小組開始規劃IPv4的下一代協定,除要解決即將遇到的IP位址短缺問題外,還要發展更多的擴充功能,為此IETF小組創建IPng,以讓後續工作順利進行。1994年,各IPng領域的代表們於多倫多舉辦的IETF會議中,正式提議IPv6發展計劃,該提議直到同年的11月17日才被認可,並於1996年8月10日成為IETF的草案標準,最終IPv6在1998年12月被網際網路工程研究團隊通過公布網際網路標準規範(RFC 2460)的方式定義出台。 IPv6的計劃是建立未來網際網路擴充的基礎,其目標是取代IPv4,雖然IPv6在1994年就已被IETF指定作為IPv4的下一代標準,由於早期的路由器、防火牆、企業的企業資源計劃系統及相關應用程式皆須改寫,所以在世界範圍內使用IPv6部署的公眾網[2] 與IPv4相比還非常的少[3],技術上仍以雙架構並存居多。預計在2025年以前IPv4仍會被支援,以便給新協議的修正留下足夠的時間。 IPv6能解決的核心問題與網際網路目前所面臨的關鍵問題之間出現了明顯的偏差,難以給網際網路的發展帶來革命性的影響。與IPv4的各種位址復用解決方案相比,IPv6能夠降低複雜性和成本,然而目前卻只有製造商較能夠感受到這個優勢,用戶和運營商​​無法直接感受到,導致產業鏈缺乏推動IPv6的動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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