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元宵節活動有悠久歷史,亦稱為上元節、小正月、元夕、小年或燈節,閩南語稱為元宵(台羅,下同:guân-siau)、元宵節(guân-siau-tseh)、上元(siōng-guân)、正月半(tsiann-gue̍h-puànn)。時間是每年的農曆正月十五。這天是農曆新年的第一個月圓之夜,象徵著春天的到來,華人傳統會吃元宵、賞花燈、猜燈謎,以示祝賀。這是傳統新春定義的最後一天,亦是春節假期之後的第一個重要節日。中國明朝錢塘瞿佑《雙頭牡丹燈記》:「每歲元夕,於明州張燈五夜。傾城士女,皆得縱觀」。青年男女外出觀燈並趁機結識、相會,所以也有「中國情人節」的別稱[1]。 佛教有在正月十五點燈供佛的習俗。而道教中,上元節為天官大帝(一說為堯)誕辰,正月十五為上元,七月十五為中元,十月十五為下元,分別屬天、地、水這三官大帝主管。上元節乃天官華誕,故燃燈以慶。終唐一代,朝廷皆正式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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